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执行限额申报制度。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评审推荐。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及早启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优先考虑国家社科基金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用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10)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5个学科,均须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学科分类不得出现“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不规范表述。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所有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艺术学项目限定为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者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名额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因此,各院(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务必精心组织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请各位课题申请人认真、切实做好课题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对于草率赶制的申报材料,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往年已申报、尚未立项的,请务必认真修改,采用往年现成材料不加修改的,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三、经费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经费分为两部分:直接经费为70%,间接经费为30%。请申请人按照填表要求合理编制直接经费的预算。
四、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填报
(1)请根据所申报学科选择下载不同类别的申请书和活页。
年度项目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2)适用于除教育学、艺术学外的其他23个学科,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务必依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教育学项目的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3)只适用于教育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不含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因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申报必须依据当年发布的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艺术学项目往年已执行网上申报,预申报用的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4)格式仅供参考,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2)凡欲申报2018年度国家项目者,均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2018预报表》(见附件1),2017年10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报给社会科学处审核。学校原则上执行不预报、不受理的原则。
(3)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相应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及《形式审查意见表》(见附件5,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对照审查要点自查并签字)、《专家审核意见表》(见附件6,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2017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给本院科研秘书。
《申请书》和《活页》须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2份。《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各2份。不符合要求者,请科研秘书拒收。
(二)学院预审
(1)科研秘书对照《形式审查意见表》中的各项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指出具体问题并签字。
(2)学院或学科组织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课题论证、研究基础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评审会议要求有专人记录,填写《专家审核意见表》并请专家签字。
(3)学院预审工作请集中在2017年11月15日-11月25日期间完成。
(4)科研秘书将每个人的材料按《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的顺序用夹子固定,于2017年11月25日按预报名单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社会科学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
(三)学校评审
社会科学处将在2017年11月25日-12月5日间择期组织专家评审。
(四)反馈修改
社会科学处组织审核后,将材料按单位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两类意见表认真修改。《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将复印一式3份,社会科学处、科研秘书和申请人各存一份以备复查。
(五)其他说明
(1)机关单位和理科各学院因申报数量较少,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5日前自行发送《国家社科基金2018预报表》至社会科学处指定邮箱,2017年11月25日前自送相关申报材料至社会科学处进行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环节请自行咨询本校或校外同行专家。
(2)为提高申报质量,请申请人务必及早准备,遵守时间要求和审查程序。
(3)正式申报通知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达时再另行发布,请密切关注社会科学处网站。
(4)请各单位务必认真部署,发动到人。
联 系 人:王仙花
联系电话:0731-88872164
电子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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