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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要职责

发布人:日期:2009年04月18日 00:00浏览数: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分党委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决议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负责本院的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的德育工作,团结和动员全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工作。

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学院的党务工作,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

5、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工作。

6、做好本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

7、领导本单位的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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