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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2年06月14日 00:00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2]330号文件通知,为做好公司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1、推荐范围:

主要从公司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中推荐选拔,优先选拔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以及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

2、推荐条件:

①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②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主攻方向,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③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推荐名额:教育厅下达公司的名额为9人,其中一人为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经费资助

确定为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者,省教育厅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学校按1:1提供配套资助经费。

三、推荐程序及申报材料

1、各学院(部)应认真组织评选,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其中公共管理学院可推荐2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但其中至少有一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教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后报经董事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再上报省教育厅。

3、申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七份及Excle格式电子文档(表格请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网页http://jsc.gov.hnedu.cn上下载);

(2)以学校名义拟定的推荐人选未来三年分年度培养计划一份;

(3)推荐人选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和教团队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4)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原件可不装订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及Excle格式电子文档(表格请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网页http://jsc.gov.hnedu.cn上下载)。

4、所有材料请于6月22日前上报人事处团队科,并将上述表格、培养计划、评价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hnsdrscszk@126.com,逾期视为放弃。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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